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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当事人刺伤沭阳法院副院长 曾多次报复

※发布时间:2018-1-16 10:08:33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2月17日晚,江苏省沭阳县微博通报,当日13时50分许,该院周龙步行上班途中至法院大门附近时,一名男子开车将其撞倒,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。周龙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,肺穿透伤,伤及心包,当场失血性休克。

  2月18日,沭阳县中医院重症监护室外,围着十几位周龙的亲友和同事。周龙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,周龙的肺部、小肠受伤严重,目前已脱离期,还不能说话,但意识,他还需在重症监护室内至少一周。

  沭阳县通报还称,据初步查明,者名为胡小干,系一名长期闹访、缠访的被执行人。事发后,胡小干被沭阳县当场抓获。

  2月18日凌晨2点30分,沭阳法院官微通报,经初步调查,犯罪嫌疑人胡小干,因对法院关于其相关债务纠纷的判决及执行心存不满,长期闹访缠访,此次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。

  沭阳县官网显示,周龙出生于1964年,现任沭阳县党组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曾任该院执行局局长,长期工作在民商事审判及执行一线。

  新京报记者获得一份宿迁市中级的终审显示,胡小干出生于1985年。2010年7月4,胡小干父亲胡道美向刘某借款7万元(月息2%)。后胡道美于2011年逝世,无法。刘某要求胡小干及其母亲吴某、妹妹胡某共担欠款及利息。

  沭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,胡道美生前与吴某、胡小干、胡某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,胡道美生前所购买房屋虽登记在胡小干名下,并与胡小干共同经营木材加工,胡道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经营,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,因此判决由吴某、胡小干、胡某三人共同负担债务。

  宿迁中院的终审判决显示,一审后,胡小干提出上诉,认为自己婚后与父亲及其他家人分开生活,其父亲并没有把借的钱交由自己支配,他自己也没有继承父亲财产,法院判定大家为家庭共同是认定错误。2012年7月23日,宿迁中院终审判决:胡小干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,维持原判。

  新京报还获得了另一份判决,与上述案件类似,涉及6万元的借款,胡小干也以同样的理由上诉被驳回。

  之后,因不履行法院判决,沭阳县法院决定对胡小干名下的三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。周龙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,当时周龙分管执行庭。

 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,判决生效后,沭阳吧、江苏吧等多个百度贴吧里开始频繁出现署名为胡小干的实名举报帖。这些帖子从2012年起持续至去年。

  在贴吧里,记者看到了一份署名胡小干、向沭阳县提出的书,胡小干认为父亲借的钱并非自己所借,自己无需还款。他还表示,被执行的三间房是自己全资购买,并且在保全之前,就已卖给别人。

  胡小干请求沭阳县解除对他3间门面房的财产保全,赔偿因错误保全,给他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,并撤销决定书。

  据当年参加听证会的人士(化名)透露,2013年,沭阳县相关部门注意到胡小干的网帖。沭阳县委委托县局召开听证会。这个听证会持续1个多小时。参加听证会的有县代表、县、法制办、舆情办负责人、胡小干所在村的支部,镇委等共9名听证员,还有3名网友被邀请旁听。

  记得,当时胡小干甚至在网上写出,“如果这个时候再不处理我的事情,是不是要死两条人命才可以解决”这类的话。

  他看到网帖后立即打电话提醒周龙。周龙告知他,这并非胡小干第一次发出。“周龙说,胡小干昨天就去中院找承办了,他还带着刀。”说,周龙说心里有数,并且做了安排。

  新京报记者通过胡小干在网帖里留下的手机号,搜索到胡小干的微信,发现其微信名即是要“办周龙”的言词,微信签名也是对周龙的。

  周龙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,周龙并没有太在意胡小干带来的,“他本人不是太较真的人,没有放在心上。”

  2013年的听证会,胡小干也参加了,他在听证会的表现,给人留下固执、偏激的印象。胡小干不顾秩序,经常插嘴,嗓门大,话语。

  听证会之后,曾尝试劝胡小干,希望他不要在网上骂人,教他用法律的方式来表达。但是,胡小干听不进去,还埋怨,“不向着他,他就骂人。骂人瞎眼。”在看来,胡小干不懂法律。

  17日晚,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微博@江苏检察在线发布消息称,案件发生后,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,指导宿迁市检察院、沭阳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,对侦查取证工作进行引导。

  声明中称,“周龙同时也是江苏省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委员,一直以来对如何加强权益保障工作出谋划策,尽心尽力。当前全国法院正在打响执行攻坚战,全力解决执行难,并全力推进权益保障工作,但权益屡屡被侵害,这充分说明当前权益保障工作形势严峻,任重道远!权益尚得不到有效,何以保障社会公平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!”

  18日上午,最高官网刊发中国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文章称,上月,广西陆川退休傅明生被的血迹犹在,近日又发生江苏沭阳遭受侵害的事件。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,加强履职已经刻不容缓。

  我们强烈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建立法业安全特别保障机制,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落实保障依法履职所必须的人格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,的和安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!

  

关键词:沭阳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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