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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风俗陕西民俗文献记录

※发布时间:2013-6-17 12:31:48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原始社会时期,人们在生活斗争中,除了姿势的表达以外,还发出哼唷哼唷的声音。在这种声音的基础上发展成为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。那时,还没有产生文字,只是用手势、符号传递信息,表达感情。如用结绳刻木、系草画岩等方法记载事物,交流感情。从这时起,即有民俗的出现,不过没有文字记载,只是口耳相传罢了。

  自从有了文字记载,发现了刻骨、刻木、绘画等刻具与书写工具后,人类的往事便零星地记录和保存了下来。天长日久,逐渐而形成的民间生活习俗,才有比较完整的记载。

  民俗是人民生活的反映,由简到繁,由单一的形式到多样的形式,是人民力量的共同创造。开始由“巫”、“卜”、“占”等神教的掌握者,到处宣传、传授,后来有了记录史事的史官把人类生活中的大事,记录下来,传之于后世。于是,巫史结合,史俗并载,民俗才得以继承和发展。

  中国古代的“民俗”,见诸于专著、文章或文人的笔记中。如《诗经》就记载了许多民俗现象,《诗经》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,是先秦时期的重要文学作品。这部书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西周初期至春秋中期前后500年间的广阔社会生活。从民俗的角度看,它的题材以至形式,大都具有民俗资料的价值。其中的《风》,号称十五国风,有周南、召南、邺、鄘、卫、王、郑、齐、魏、唐、秦、陈、桧、曹、豳等地的民歌,以上地区多半都在现今陕西省境内。《诗经》中所记载的民俗事象十分广泛,诸如抢婚、赘婿、祈稷、祭祖颂祖、养蚕织布、狩猎制裘、采薇、刈薪、婚嫁生育等等,均有较详细的记载。

  《》是记载民俗事象很丰富的著作,从民俗的观点看,可以说是一部在古代人观念中的《民俗志》,它的民俗价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:一、古山古水中之服饰、、巫术民俗;二、对山神及风云雷雨等自然神的;三、医药民俗的记录与保存;四、对巫和巫术的记载;五、对古代的记录与保存。《》记述的各项民俗,大都是原始人的思维、、禁忌及教巫术观念的表现,对考察夏商周三代文化,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
  从俗到礼,以礼论俗,以至将民俗礼制化,这是民俗发展中所经之。如《周礼》的问世,对于研究当时、典章文物、风俗习尚、工艺发展及各种礼制,都有很重要的价值。《周礼》记述习俗不是按民问原俗述其原委,而是把它加以和系统化,并在详细分工基础上设官管理,这就使民俗与礼制结合,形成了俗与礼一致的关系。继《周礼》后,到了西汉时期,礼学家戴德、戴圣兄弟撰写《大戴记》、《小戴记》,前者85篇,后者49篇,均称为《礼记》。《大戴记》到唐代已佚失大半,只存39篇。所以后世通行的《礼记》多指《小戴记》了。《礼记》的问世,正规地将“俗”纳入“礼”的范畴,载入《礼记》专著中。所以《礼记》也可以说是一部民俗的著作。

  随着时代的前进,从俗的源头到以俗问礼或以俗论政,历代不断地出现了有关论及俗与礼、俗与政的著作,其中记载了大量的民俗事象,或在文人的笔记中,记载了许多生动活泼的民俗事象。如东汉崔定的《四月令》是一部以讲农桑种植为内容的农书,其中记载农殖民俗较多。《齐民要术》为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,原书10卷、92篇,其中反映了许多民俗观念及占卜、禁忌、祈验丰收等民俗事象。汉刘歆所著《西京杂记》,记述了汉代长安的传闻逸事以及各种民俗事象。干宝的《搜神记》是中国较早集中地记述传说、俗闻佚事的专书。其中所记述的服饰习俗,也颇有特色。东汉应劭著《风俗通》,记载民俗事象甚丰。

  汉魏以后,分赴区或民族风俗的采录活动,逐步开展。梁懔的《荆楚岁时记》,记载了中国两湖地区的岁时习俗活动,可以说是中国较早出现的有关区域性的风俗专著。此后,有关记载民俗的著作就更多了。采集研讨民俗的人,也愈来愈多了。诸如《酉阳杂俎》、《四纂要》、《岁时广记》、《东京梦华录》、《梦梁录》、《武林旧事》等等,就不一一列举了。